民意即民众意愿或群众意见,在法院工作中既指当事人对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的意见,也包括基层干警对法院管理工作的意见。民意成为法院工作切入点,指的是法院工作中应当将民意作为决策、指导和推行各项工作的出发点、衡量标准和归结点。
民意为天,人民赋予我们司法审判和执行权,群众的事情大如天,群众满意就是法院的工作宗旨和目标。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就是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司法救济,就是定分止争。所以,法院工作必须以审判和执行工作为中心,多办案,快办案,办好案,法官在工作中要将群众的事情摆到首要位置,急当事人之所急,想当事人之所想,解决好人民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用好人民赋予的司法权,
民意是海,波澜壮阔,力量巨大,可载舟亦可覆舟。法院的各项工作,顺应民意,则一帆风顺,鹏程万里,违背民意,忤逆民意,则权力不稳,执法不安,甚至被群众意愿的洪流掀翻。近年来,全国发生多起暴力抗法及群体性围攻党政机关事件,就反映出民意的阻力,也为法院工作敲响警钟,而网络民意的崛起,又为法院工作提出新的更高的要求,建立了新的阵地。
民意如镜,明得失,鉴成败,照亮道路,指明方向。法院工作只有牢牢把握为人民服务的方向,广纳民意,善用民意,把握民心所向,才能不断矫正失误,摆正方向,少走和不走弯路。具体而言,必须重视民意,善取民意,将民意纳入工作目标考核指标,纳入法官业绩评判体系,将民意的衡量标准落到实处,建立起真正公平公正的工作评价制度。
民意似剑,可揭穿伪善,惩奸除恶。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人民群众的举报为党的纪检工作提供丰富的线索,民意已成为监督腐败的重要途径,为反腐败提供了强大的动力。法院的廉政工作,要保证廉洁司法,杜绝腐败,以及揪出个别利欲熏心的腐化变质人员,维护法官队伍的纯洁性,需要民意的监督,也只有依靠民意的力量,才能将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和人员尽快予以处理。
民意是爱,有表扬也有批评,有赞美有牢骚,但都基于对法院工作的信任和关心。赞美和表扬是对我们的认可,牢骚和批评是对我们的不满和要求,都是希望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更加文明公正,卓有成效,希望法官更加廉洁奉公,刚正严明。对待这份深沉的关爱,我们不应心胸狭隘,无视甚至仇视批评意见,而应虚心接受,以更加谨慎负责和努力的态度干好各项工作,让群众放心,人民满意。
法院推进各项工作,尤其是司法改革工作,必须重视民意,反映民意,顺应民意,依靠民意,将民意作为开展工作的切入点,才能找准方向,顺利推进,减轻阻力,取得成效。
一、畅通民意。建立沟通民意途径,保证民意渠道畅通,要切实保护群众自由发表意见,及时收集和反馈民意,实现民意的畅通无阻,有效提高群众反映民意的积极性主动性,为决策提供民意基础。具体来讲,就是建立和落实当事人信访和反馈制度、干警意见反映制度等。
二、采集民意。准确采集民意是科学决策的前提,民意需要广泛收集,更需细心甄别,我们要善于甄别真民意与伪民意,善民意与恶民意,小众民意与大众民意,发声民意与未发声民意。不可让伪民意代替了真民意,小众民意掩盖了大众民意,发声民意压住了未发声民意。只有采集到真正的符合大多数群众利益的意见,才能作为司法改革和科学决策的基础和前提。不准确或者错误的民意,只会影响法院工作做出错误决策,偏离正确方向。
三、顺应民意。顺民意则得民心,得民心者得天下。战争年代我们党依靠群众路线取得民心,推翻旧社会,建立新中国。现在,我们的各项工作也只有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坚持群众路线,坚守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才能得到人民拥护,保证党的执政根基不动摇。具体法院在对内对外工作中,只有切实推进顺民心得民意的改革举措,才能得到群众认可,取得实效,保证司法权的稳固行使。否则,一些措施形式新,口号靓,但并非民意所向,推行起来阻力大,动力小,实际效果不好,最后堕入形式主义藩篱。
四、引导民意。当前改革是时代主题,创新是时代内涵,改革创新都建立在科学分析详细论证基础上的,具有前瞻性和创造性的,并不会一开始就被广大群众接受,会出现一些肤浅的和短视的群众意见。改革初期,我们就需要做更多的宣传工作,引导民意方向,取得民意认可,减少推行阻力,方能取得实效。这是我们现阶段开展工作最容易被忽略的。
五、依靠民意。改革涉及各个方面,阻力来自各个方面,司法改革亦然。实践中,改革者一方面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一方面更需要依靠人民群众的支持,依靠民意认知,民众觉醒,释放民众的力量,才能冲破各种阻力,减少各种阻力,一步步取得成功。
将民意作为指导法院工作的切入点,是法院工作贯彻以人为本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要求,也是群众路线教育活动的具体体现。尊重民意,顺应民意,依靠民意,需要宽阔的胸怀,容人的气量,只有将民意真正放到重要位置上,我们才能制定出科学合理,容易推行的改革措施,保证司法改革事业取得成功,只有将民意真正摆到重要位置,才是真正拿起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强大武器,才能克服工作中的官僚主义、形式主义作风,指导我们的司法审判和执行工作不断前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