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法院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高效执结一起定作合同纠纷,在成功为申请人执行到位23435元欠款的同时,帮助被执行人企业渡过难关。
原告济源市某家具厂与被告济源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定作合同纠纷一案,经依法审理,法院判决被告支付原告23435元。
案件进入执行阶段后,执行干警在认真查阅卷宗和判决书,详细了解案情后,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济源市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付某某取得联系,告知其案件已进入执行程序,并向其释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后果,重点讲明失信惩戒措施对企业的影响。付某某在电话中表示,会尽快想办法履行义务,希望法院能给予宽限期,暂不要把企业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免给企业带来负面影响。
本着善意文明执行的工作理念,执行干警与申请人取得沟通,充分说明被执行企业经营状况和履行意愿,决定暂不对该企业采取失信惩戒措施。最终,该被执行人在立案后10天之内将该案件的全部款项主动交到法院,案件得以圆满化解。
面对涉企执行案件,济源市人民法院始终秉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因案施策,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企业的影响,让执行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切实以能动司法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