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根据调解协议将全部款项履行到位。该案的顺利化解,既维护了涉案企业的合法权益,也是济源市法院以法治助力营商环境的又一个缩影。
因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济源市某工程公司将中原某公司诉至法院。济源市某工程公司诉称,其公司与被告公司签订施工合同后,己按照合同约定完成该工程,但中原某公司欠其12万余元工程款未付。
济源市人民法院速裁法官受理案件后,详细查阅了卷宗,并第一时间与被告方中原某公司相关负责人取得联系,详细了解案件情况。经沟通了解发现, 中原某公司对案件主要事实没有争议,只是对原告起诉的12万余元的工程款数额存在异议,表示其公司所欠工程款项应为3万余元。了解到双方争议点后,法官组织双方对案涉工程的账目逐一进行了核对,经过共同核算,双方最终确认所欠工程款为3万余元,并在法官的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目前,被告已按照调解协议支付完毕原告剩余工程款,案件得以圆满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