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了一起空置房物业纠纷。
2023年6月,济源某物业公司到法院起诉,要求业主李某某缴纳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物业费4764元,并给付违约金646元。受理案件后,调解员第一时间联系了被告李某某,李某某认为自己未入住,物业公司未对其提供直接服务,应该不交或少交物业费,如果同其他正常入住的业主一样缴费,心理不平衡。随后,调解员依据了解到的情况,综合以往的调解案例和经验初步制定了调解方案。
调解中,调解员一方面耐心向业主释明其交费义务及拖欠费用的法律后果,另一方面向物业公司代表表示,鉴于业主对有关法律法规不熟悉,并非故意不交物业费,建议物业公司放弃对违约金的诉求。物业公司代表也同意放弃违约金,只要求业主按约定足额缴纳物业服务费。同时,物业公司代表表示,回去以后,一定加强员工培训,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服务水平。最终,经调解员耐心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物业公司同意免去违约金,业主缴纳2021年11月至2023年6月物业费4764元。双方握手言和,纠纷得到圆满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