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降低市场主体退出成本,提高破产案件办理质效,确保税收债权依法清收,济源市人民法院与示范区税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企业破产程序涉税问题处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采用“法院”+“税务”方式,推进解决破产重整企业涉税难题,持续优化济源法治化营商环境。
《实施意见》围绕税务司法沟通协作机制、税收债权申报、纳税申报、债务人财产强制措施的处理、重整企业信用修复、破产企业注销、落实税收优惠等8个方面,系统梳理并规范了破产企业涉税工作的标准和操作流程,为法院、破产企业管理人和税务机关提供了务实管用的操作指南,大大提高了破产案件涉税事项办理效率。
济源市某焦化有限公司是一家债务纠纷复杂的企业。向法院提请破产重整后,示范区税务局与市人民法院召开部门联席会议,成立联合工作专班第一时间跟踪服务,前移涉税问题解决关口,向破产管理人提供税务账户,并对破产流程、债务清偿顺序、破产重整优惠政策进行释法答疑。税务部门作为债权人积极参与并支持企业破产重组,避免债权人与债务人矛盾激化升级,为破产重整、解决纳税人诉求,奠定了良好的基础。2022年5月8日,停产了十年的公司重新点火,完成销售收入3.7亿元,缴纳税费690万元,提供就业岗位400个,最终实现了税务、企业、债权人三方共赢的局面。
2023年6月底,税务部门在该焦化公司实地调研期间了解到,企业因前期投产扩建、资金周转压力较大,形成了较大的留抵税额。税务部门第一时间辅导企业办理申报,帮助企业申请增值税留抵退税资金1265万元。“这么多年,在法院和税务部门破产重整辅导下,企业迅速恢复经营,这次的留抵退税极大缓解了我们的资金压力,为企业发展赢得了时间。”该焦化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在破产企业联席会议上为法院和税务部门的精细服务点赞。
下一步,法院和税务部门将继续发挥好示范引作用,打造“法院+税务”新模式,强化部门协作,整合双方资源,通过市场化、法治化途径挽救破产重整企业,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