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破产审判工作效率,济源市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保障与有效监督并重,围绕管理人履职全流程及关键环节,加强与金融机构的统筹协调,促进涉企信息联通共享,全力打通管理人履职便利通道。
近年来,济源市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协调作用,不断完善破产审判相关配套制度,出台《关于规范破产案件接管的工作办法》,对管理人接管范围、规范要点、有效管控等方面进行明确,着力构建破产案件接管系统性工作体系,督促管理人依法高效规范履行接管职责。在办理河南某玻璃有限公司、河南某太阳能玻璃有限公司等2起破产清算案件过程中,管理人持法院受理裁定书对企业账户进行接管,并得到相关金融机构有力配合,为上述企业依法办理了账户资金划转、非正常户激活或注销、账户交易明细及征信查询等业务,为管理人更好履行职责,有序推进破产审判工作扫清障碍。
下一步,济源市人民法院将全面落实示范区有关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各项决策部署,主动担当、积极作为,加强与“府院联动”各相关单位协同配合,为破产管理人营造履职便利环境,以更高标准、更实行动,为示范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