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破产案件办理效率,完善破产企业资产处置配套机制,济源市人民法院联合土地、规划等部门共同出台了《企业破产程序中涉不动产登记事项办理的工作意见》,为推动破产企业不动产快速处置提供了机制保障。
该《意见》就破产程序中的管理人身份确认、不动产登记资料查询、不动产保全措施的解除、不动产抵押权登记的注销、不动产过户办理等疑难问题进行了明确,并建立了法院与相关部门的常态化沟通会商协调机制。《意见》出台后,经济源市人民法院与相关部门会商,管理人手持破产受理裁定书、指定管理人决定书以及法院公函,即可向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解除破产企业的不动产的保全措施。其中,河南某重工机械有限公司的管理人,即通过该机制顺利解除不动产保全措施并依法办理了过户手续,大大减少了传统审批中间环节,提高了破产企业财产处置效率,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制度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