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 | 为被盗企业追赃挽损 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发布时间:2023-05-31 10:05:53
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受理被告人刘某多次盗窃某厂电机、轴承、衬板一案,经审理依法判处被告人刘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同时责令被告人刘某退赔了该厂的损失。
2022年6月份至9月份期间,被告人刘某多次在深夜趁某厂无人之机潜入该厂盗窃电机、轴承、衬板,价值4000余元。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退赔了被害单位的损失。济源市人民法院综合考虑被告人刘某系累犯,认罪态度好,退赔被害单位损失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在有效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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