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王屋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
2019年以来,原告刘某经营的超市与被告某公司长期有业务往来。截止2022年9月,被告公司共欠原告烟酒等货款6万余元。原告刘某向该公司讨账时,被告公司现任负责人以上述货款系其上任之前所欠、其对该债务情况不了解为由不愿意清偿。双方协商未果,原告刘某遂将该公司起诉至法院。承办法官刘真真接手该案后,以优化营商环境为抓手,坚持调解为先原则,多次和被告公司进行沟通,耐心细致地对其进行释法明理,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双方企业减轻了诉讼成本,赢得当事人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