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源市人民法院宣判一起抢劫、盗窃案,依法判处被告人田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7000元。
被告人田某曾因盗窃、抢劫犯罪,多次被人民法院判处刑罚。2022年7月田某刑满释放后,不思悔改,预谋继续犯罪。2022年10月的一天凌晨,田某携带剪刀骑电动车尾随回家的单身女性,抢劫手机等财物,并致一人轻伤。此前,田某入户盗窃他人手机一部。
济源市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携带凶器以暴力、胁迫手段抢劫公私财物,并致一人轻伤,已构成抢劫罪;田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公私财物,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当数罪并罚。田某系累犯,应当从重处罚。田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罚认罚,且部分赃物已追退,可以从轻处罚。遂作出上述判决。
长期以来,济源市人民法院坚持依法严惩危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犯罪,着力维护更加平安和谐的基层社会,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