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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 | 思礼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小微企业名誉权纠纷

发布时间:2023-05-25 19:20:10


    近期,思礼人民法庭调解一起小微企业名誉权纠纷,为企业维护了声誉和合法权利。

    李某在我市经营一家汽车服务站,王某作石料销售生意,因与李某等人的生意合作纠纷,今年1月份在抖音上连发视频,称该汽车服务站是“大骗子”,并配发汽车服务站内外部图片、文字及哀乐,对汽车服务站经营造成不良影响,多名客户看到视频后要求李某退款。后该汽车服务站与抖音平台联系并举报后对该视频进行了屏蔽,同时将王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道歉、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思礼人民法庭受理该案后,及时组织开庭并对相关证据进行审查,确定王某存在不当发布抖音视频,损害了原告名誉并造成原告经营损失。承办人当庭对王某进行了释法明理,王某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不当,并愿意进行道歉和赔偿,该企业服务站也同意不再扩大影响,和气经营,接受调解。后承办人结合原告的损失、被告的态度以及对原告经营的影响,经过庭下多次沟通,最终确定王某在法庭对自己行为当面道歉,并对该汽车服务站赔偿5000元,该纠纷了结,双方实现和解。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本案中被告制作发布抖音视频损害原告的名誉,造成了原告经营损失,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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