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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妹俩反目十三年 好法官亲情化积怨

  发布时间:2013-08-06 16:29:03


 

“抛过案件不说,你们俩亲姐妹关系处到这个份上,我想这是谁都不想看到的,按照你们刚才说的执行和解意见,抓紧达协议吧,都大半辈子人了,心里还有啥放不下的?85,在济源市轵城镇在一个小村庄老张家的农家院子里,济源市法院执行法官郭辉鹏看执行时机已经成熟,催促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10分钟后,随着一纸1.8万元执行和解协议的顺利达成,两家长达13年亲情积怨终于烟消云散。双方当事人拉着执行法官郭辉鹏的手,久久不愿松开。

原来,现年50多岁的申请人张某和60多岁的被执行人闫某是连襟关系,双方的妻子都姓许,是一对亲姐妹。早在1999年,双方因合伙做生意发生经济纠纷,引发诉讼,法院判决闫某支付张某4.7万余元。

20007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采取多种执行措施,依法敦促闫某履行执行义务,闫某在履行2000元执行义务后确无执行能力,致使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由于案件长期得不到执行,双方当事人的矛盾越积越深。张某因此和法院产生对立情绪,多次到济源市相关部门反映情况,给执行工作造成很大压力。

2011年,该案移交执行法官郭辉鹏办理。郭辉鹏经过详细分析案情后,决定利用利用双方的亲情关系,充分做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为了快速执结案件,郭辉鹏一方面找到双方当事人的妻弟许某、表弟张某等人,请他们从中协调执行案件,和睦亲戚;另一方面,郭辉鹏多次做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闫某的思想工作,开导他们亲情为重,放下包袱,实事求是得坐下来解决问题。

经过先后二十余次的来回奔波,郭辉鹏的亲情执行法收到了明显效果,双方当事人的对立情绪小了,对法院执行人员的工作也理解了。

85 日,看到时机成熟,郭辉鹏把被执行人闫某和妻子许某通知到张某家中协商执行案件。经过近6个小时的漫长和解,双方当事人终于捐弃前嫌,握手言和,顺利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闫某给付张某1.8万元,余款张某自愿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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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出处: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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