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济源市人民法院立足审判职能,坚持强基导向,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多措并举开展“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活动,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其中,王屋人民法庭被命名为全省首批“枫桥式人民法庭”。
一是坚持推进府院联动。强化纠纷热点预警和司法建议作用,助力辖区政府依法行政。2022年,王屋、思礼、轵城、玉泉四个人民法庭与各镇办共同召开信访化解协调会、提供法律咨询共计20余次,王屋人民法庭被辖区政府授予“平安建设先进单位”“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先进单位”称号,轵城法庭被辖区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单位”称号。
二是坚持推动多元解纷。加快构建“法庭+X”多元解纷工作模式,探索建立“法庭+派出所”矛盾纠纷联合预防化解机制,努力做到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2022年,济源市人民法院通过“法庭+派出所”共化解484起案件,其中,王屋人民法庭推动“法庭+派出所”深度融合,及时将涉及面广、群众反映强烈以及有民转刑隐患的案件化解在了基层一线。
三是坚持做好普法释法。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巡回审判,以案释法弘扬良好风尚,为推动乡村振兴贡献基层法治力量。2022年,济源市人民法院累计邀请群众走进法庭11批次,开展庭审直播782次,开展巡回审判8次,通过一件件鲜活的案例、一场场生动的庭审,让邻里乡亲零距离感受司法、参与法治,真正起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作用。
下一步,济源市人民法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围绕“三零”创建工作目标,紧贴辖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以王屋人民法庭为创建样板,持续推动人民法庭工作高质量发展,全力守护辖区社会安定、人民安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