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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 | 六旬老人工地受伤 法院快速判决维护权益

发布时间:2022-06-28 10:17:11



    “鲍庭长,判决书下来了,诚心的感谢!”2022年6月15日,一位老人发来的短信,让正在加班阅卷的鲍东敏法官感到温暖异常。

    发短信的老人姓王,年近60岁。为了生计,王老先生和老伴常年在工地打工。2021年5月18日,王老先生在工地活时从14楼摔下,拇指粗的钢筋插进下腰部,造成臀部贯穿、肋骨骨折,包工头李某垫付了部分医疗费。王老先生出院后,因就受伤造成的损失协商未果,王老先生万般无奈下向法院求助。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庭长鲍东敏接手案件后,立即组织双方到庭调解。调解中,包工头李某表示愿意赔偿王老先生损失。鲍东敏随即对老人的损失进行了初步计算,双方协商确定了赔偿数额。但在签订调解协议时,李某称钱暂时不够,钱筹到位了再来签订协议。

    调解次日,王老先生的女儿打来电话,称包工头李某反悔,认为承担责任过多,明确表示不愿签调解协议。眼见案件调解不成,鲍东敏法官当机立断,安排书记员确定开庭日期,快速审理厘清各方责任,尽可能早地帮助老人拿到赔偿。2022年6月,经庭审调查,鲍东敏依法作出判决,判令包工头李某及建筑公司赔偿王老先生各项损失39976元。判决后,鲍东敏又给包工头李某及建筑公司主动释法,督促他们尽快履行判决义务。目前,王老先生已经拿到建筑公司给付的赔偿款,包工头李某也承诺将尽快筹款给付。

    每一个案件都饱含当事人对公平正义的热切期待。长期以来,济源市人民法院第三人民法庭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工作理念,切实践行”“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要求,年平均调处各类纠纷800余件,为辖区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贡献着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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