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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法院妥善处置一起群体性妨碍执行事件

  发布时间:2013-05-13 17:52:49



执行活动遇到妨碍,执行干警保持克制


执行干警为企业工人解释法律规定,劝其依法维护权益


执行局副局长牛延强冷静处理突发情况,保持了良好的执行秩序

 

510,市法院执行局在执行现场妥善处置一起由被执行企业的工人自发参与的群体性妨碍执行事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被执行企业因借贷纠纷被李某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判决该企业偿还借款十余万元,且在诉讼期间,法院依据李某的申请,依法对该企业的部分机器设备予以查封。判决后,该企业未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申请执行人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依法评估拍卖企业机器设备。立案执行后,法院鉴于该企业长期停产歇业等实际困难,多次组织双方执行和解,最终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用查封的机器设备以评估价格以物抵债。

为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510,执行局副局长牛延强带领10名执行法官,在法警大队的配合下,到该企业依法执行案件,决定依据执行和解协议,将机器设备拆装后依法抵偿给申请执行人。但由于该企业长期停产歇业,部分工人工资被长期拖欠,约30余名企业工人闻询迅速聚集执行现场,情绪激动,并采取封堵企业车间大门等方式妨碍执行活动的正常开展。

面对情绪激动的工人,执行法官沉着冷静,一方面积极维护执行秩序,一方面告知工人要理性表达要求,通过正当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通过一个多小时的现场说法,工人的情绪逐渐平静。在继续进行执行将会导致矛盾升级,产生更大社会负面效果的情况下,执行局果断决定中止本次执行活动。企业工人对执行法官兼顾他们的合法权益,并为他们指明维权道路表示感谢;申请执行人李某对执行法官的务实精神和优良作风表示感谢,对执行工作中的实际困难表示理解和配合。一起群体性妨碍执行事件最终得到妥善处置。

责任编辑:h    

文章出处: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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