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法治化营商环境 -> 典型案例

【案例播报】焚烧祭品引发山火被判刑

发布时间:2022-03-31 08:29:00


    又是一年清明时。每年这个时候,总会发生一些因焚烧祭品而引发火灾的事故。为此,小编特别梳理了济源市人民法院近两年审判的因清明祭祀引发火灾的刑事案件,提醒广大市民警钟长鸣,低碳祭扫、文明祭奠。

    案例一

    2019年3月26日上午,被告人李某某到济源市轵城镇黄龙村与红土沟村交界处的公坟为其公公上坟时,因焚烧纸质祭祀品引发失火,致使附近的树木、地表灌木等被不同程度烧毁。经国家林业局森林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过火面积为4.4244公顷,过火有林地面积为4.0197公顷。

    判决结果:被告人李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已赔偿被害单位和被害人损失,取得谅解,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李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

    案例二

    2020年3月18日中午,被告人周某某在济源市承留镇三皇村村东林坡上坟烧冥币时不慎将林坡引燃,导致森林火灾。经鉴定,过火面积为364.42亩,地类为有林地。

    判决结果:被告人周某某在案发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可以从轻处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周某某犯失火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