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院“一窗通办”有关要求,我院诉讼服务中心本着企业、群众“办事方便”的原则,制定“一窗通办”工作制度,具体如下:
一、建立“立体化”立案渠道
严格落实立案登记制,提供现场立案、邮寄立案、自助立案、网上立案等多种立案服务,针对不同的立案方式指定专人及时审核,及时立案。跨域立案做到“跨区域远程立案、跨层级联动办理、跨部门协同解决”,实现立案“就近办、上门办、异地办”。设立绿色服务窗口,为老年人、残疾人、退役军人以及涉企、涉农民工等特殊群体提供快速服务。
二、推行“智能化”诉讼服务
积极推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科技成果同司法工作深度融合,通过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12368诉讼服务热线等平台,为人民群众提供网上立案、网上缴费、网上调解等一站式网上诉讼服务,真正做到“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
三、推动诉讼服务“马上办”
设立材料收转窗口,将当事人需要交纳的证据材料、文书手续、上诉移转等工作,全部交由该窗口办理,如有需要,由窗口负责联系法官,提高办事效率。对于符合调解条件的案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征求当事人的意愿,引导诉前纠纷化解。
四、推动12368热线一号通办
完善12368诉讼服务热线接听及办理机制,具备查询案件、联系法官、投诉、引导诉前纠纷化解等功能,进一步提高12368热线的接听率,对当事人、律师反映的问题,逐一核实,做到件件有核查、件件有着落、件件有回音,增强热线的实质办事能力。
五、开展“常态化”法律援助服务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由司法局派驻律师到法律援助工作站值班,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援助和法律咨询,确保有困难的群众打得起官司,为涉法涉诉群众提供答疑解惑、代理、化解涉诉信访等法律服务,真正做到让群众服判息诉。
二〇二一年八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