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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推进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3 16:40:45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推进诉源治理工作,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要求加强诉源治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方案如下:

一、组织保障

组长:韩轩

副组长:程盛、李东君、韩建政、陈五一、王旭升、张玉、李燕、王备战、程利明、牛延强

成员:卫云范红海史立平徐晶晶郭辉鹏

张勇鲍东敏王素娟李小龙王利娟

袁军保李建忠孙前程任卫华成文林

领导小组下设诉源治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立案庭,由程利明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卫云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李银凤同志负责日常联络、材料报送等工作。

二、任务分工

(一)按月、按季、按年向示范区政法委报送辖区村(社区)发生诉讼、青少年犯罪和受害案件的数据以及民事、行政案件万人起诉率情况。

责任部门:审管办

协助做好“平安村(社区)”“无讼村(社区)”“青少年零犯罪受害村(社区)”创建活动,促进依靠基层、发动群众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机制尽快形成。

责任部门:立案庭、四个中心人民法庭、刑庭

(二)各审判执行部门应当以司法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等形式,对司法审判中发现的普遍性、倾向性、趋势性问题提出治理建议;行政审判白皮书、类型化典型案例、高发领域矛盾纠纷分析报告每年至少发布一次,司法建议可据实提出。

责任部门:各民事审判部门、法庭、刑庭、行政庭、执行局。

适时发布典型案例,明确类型化纠纷裁判标准,提高人民群众对纠纷化解结果的预判能力;应当建立矛盾纠纷分析发布机制,运用大数据技术,对诉讼高发领域进行有针对性的分析研判,定期发布分析报告。

责任部门:审管办、各业务庭

要求:每半年完成一篇。

(三)建立涉疫情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对医疗救治、人身损害、劳动争议等成因复杂、调处难度大的矛盾纠纷,应当充分发挥公调对接、访调对接工作联动机制以及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行业性专业性调解优势,合力攻坚化解。对因防控措施不当导致的人身财产损害赔偿,因紧急调配、征收征用等引发的补偿,因企业受疫情影响导致的劳动争议,以及涉疫情利益受损群体帮扶等问题,应当逐一研究、对症下药、拿出解决方案。

责任部门:立案庭

(四)吸收律师加入特邀调解员名册,鼓励律师参与纠

纷解决。

责任部门:立案庭

(五)畅通群众申诉信访渠道,加强网上信访建设,推进信访“最多跑一次”改革,每年向示范区政法委报送辖信访案件分布数据,协助开展“三无”县(市、区)创建活动。

责任部门:立案庭

(六)健全刑事案件非罪化处理机制,准确把握罪与非

罪、轻微刑事犯罪与严重违法行为界限标准,依法妥善处理、推动建立刑事处罚与行政处罚对接机制。对体量大、发案高、轻缓刑事政策运用空间大的案件,应当加大非罪化和轻缓化处理力度,尽可能减少社会对立面。要扭转“重打击轻预防”办案思路,慎重使用刑事打击手段,将非羁押措施作为保障轻罪案件诉讼的主要方式。对于符合条件的轻微刑事案件积极开展认罪认罚从宽、刑事和解工作,对争议案件推动开展公开审查、听证,增加公众参与度,提升和解公信力。

责任部门:刑庭

(七)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既保障当事人诉权,对依法应当受理的民事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又严格把关,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自诉和申请,依法及时作出不予受理或者不予立案的裁决。认真做好当事人解释疏导工作,引导当事人选择其他适当方式化解纠纷,防止矛盾升级激化。

责任部门:立案庭、一法庭。

(八)完善先行调解、委派调解工作机制,对可能通过调解解决的民商事纠纷,引导鼓励当事人选择调解,或者由人民法院委派调解。用好智能化诉讼风险评估自助终端,对婚姻家庭、抚养继承、劳动争议、民间借贷等纠纷实行智能评估,引导群众理性选择处理方式。对家事纠纷、相邻纠纷、小额债务、消费者权益保护、交通事故、医疗纠纷、物业管理等,在征求当事人意愿基础上,积极探索调解前置程序。在医疗卫生、不动产、建筑工程、知识产权、环境保护等领域探索建立中立评估机制,对判决结果进行预测,当事人可以根据评估意见自行和解,或者由第三方进行调解。

责任部门:立案庭、一法庭。

(九)建立“职业放贷人名录”;加大对民间借贷、离婚、追索劳动报酬等多发领域虚假诉讼甄别和依职权调查取证力度;建立健全与检察院、公安机关协作机制,坚决打击虚假诉讼行为,敦促当事人诚信诉讼;建立民事、行政诉讼滥诉甄别机制,探索滥诉人员名单制度,强化对重点领域的滥诉规制,引导当事人合理行使诉权。

责任部门:各民事审判庭、四个中心人民法庭、刑庭、行政庭。

(十)按照最高法院部署,推进人民法庭进乡镇、进社区、进网格。

责任部门:四个中心人民法庭

与金融等部门会商,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

责任部门:民二庭

把对接的调解组织全部汇聚到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矛盾纠纷在线咨询、在线评估、在线分流、在线调解、在线确认,促进纠纷层层过滤、“一站式”预防化解,推动诉源治理工作数据化、可视化。

责任部门:立案庭

三、工作要求

鉴于中央、省委已将诉源治理纳入平安建设工作,诉源治理办公室要切实负起责任,牵头做好方案制定、计划统筹、督促落实、汇报报告等工作。各相关部门应于当年7 月份向诉源治理办公室报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于次年1 月份报告全年工作开展情况。工作推进过程中,如有敷衍塞责,不按时完成任务等情况,由纪检监察部门介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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