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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人民法院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06-21 14:39:28



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深入开展,做细做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提升干警能力素质,改进司法作风,促进司法公正,为谱写新时代中原更加出彩绚丽篇章提供有力司法保障,根据省法院统一部署,经院党组研究,决定在我院常态化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让群众亲身感知诉讼过程,了解法院职能和裁判方式,见证法律规则在个案中的适用,把法院打造成弘扬法治精神、传播法治理念、培育法治信仰的重要阵地;让广大法官养成在监督下执法办案的习惯,不断锤炼驾驭庭审、裁判说理等能力,规范司法行为,转变司法作风, 促进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推动广大法官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把让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执法办案的根本评价标准,把严格规范公正高效文明地办好每个案件作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表现,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满意度;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二、邀请对象

根据案件类型和涉及对象,重点邀请以下七类群体。①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②街道社区(行政村)基层工作人员和基层群众;③企事业单位管理人员、普通工人、外来务工人员;④大中专院校、中小学师生;⑤基层党政军机关、民主党派、人民团体、社会团体有关人员;⑥专家学者、专业技术人员;⑦媒体工作者等。

注意事项:保持七类重点群体人员合理比例,尽可能覆盖各领域、各行业。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除党政领导干部之外)要基本做到100%邀请。

三、旁听案件类型及数量要求

除依法不公开审理的案件以外,均可以邀请群众旁听。重点选择下列案件:①对普及法治教育、提升法治意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积极意义的案件;②与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或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③案情繁简适中,能够展示法官庭审驾驭能力和裁判水平或者其他具有庭审评议价值的案件;④对助推法治河南建设有意义的案件。

旁听庭审案件数量要求:审判业务部门每月邀请群众旁听的庭审数,要占到本部门当月审结案件数的十分之一以上。

旁听庭审群众数量要求:每起案件邀请旁听的群众数不少于 10 人;网络视频直播庭审的案件,网上观看量不少于 10 人。

注意事项:一是重视关联程度。充分考虑案件类别与拟邀请旁听群众的关联程度,提高活动的吸引力。二是重视庭审效果。既要防止选择过分简单案件,也要避免选择带有重大敏感因素的案件,确保庭审效果。三是尽可能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案件,开庭之后的裁判结果要向旁听人员通报。

四、活动开展形式

常态化邀请:因省法院要求旁听的案件数量较多,各业务部门要切实动员本部门员额法官,在日常开庭办案中,积极邀请群众参加旁听,切实促进旁听庭审工作常态化,确保完成工作任务。

集中组织:综合办公室在持续开展好“周二旁听日”活动的基础上,根据各部门每月报送的典型案件,联系与案件类型密切相关的组织或人员开展线下集中旁听或线上直播。

巡回审判:把法庭开到校园、企业、社区、机关等,扩大庭审旁听范围,在努力完成旁听群众数量要求的同时,努力实现“开好一个庭、办好一个案、教育一大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在线直播:依托中国庭审公开网,通过庭审网络视频直播方式进行。

开庭后,可以组织群众实地参观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指挥中心,让群众在体验、互动中增进对法院的了解。尤其是让群众真切体验法院在扫黑除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服务高质量发展、为群众办实事、智慧法院建设、落实“质量重于泰山、正义不能迟到、案结还要事了”司法理念等方面的成就与进步。

五、具体工作任务

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务部门是“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的启动部门和责任部门,要结合自身实际精心准备。1.认真筛选拟邀请群众旁听案件,每个业务部门每月至少向综合办公室报送1件典型案例(开庭前10个工作日),报送时要填写《济源市人民法院集中旁听案件信息表(候选)》(附件一),标明简要案情、争议焦点、开庭时间,供综合办公室筛选后联系组织相关对象集中旁听或引导群众在线视频旁听;2.每月6日前,各业务部门要汇总上个月旁听庭审的组织情况,如实填写《济源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信息汇总表》(附件二),包含旁听案件名称、案号、开庭时间、旁听人数、旁听人员身份等信息,报送至综合办公室(赵琪琦飞秋);3.社会关注的重大敏感案件组织旁听的,要提前制定庭审预案,及时报送本院宣传、安全保卫部门,做好应对突发事件准备,备好“开庭课”。

员额法官:员额法官是“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的责任主体和主要推动力量,要充分认识该活动的长期性和重要性,认真抓好落实。1.开庭前,将简要案情及法律法规释义以及《济源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征求意见表》(附件三)发给旁听群众,做好登记回收工作,并及时向本部门报送;2.庭审中,熟练运用诉讼程序和法庭规范,注重仪表仪态,保持良好的诉讼秩序,展示现代法官的良好形象;3.群众旁听的案件,能够当庭宣判的,原则上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 在庭审结束时向旁听群众明确告知审判结果公开查询的方式以及为群众答疑的途径;4.做好接待、引导等细节工作,让前来旁听的群众感受到法院干警优良的工作作风和精神面貌以及接受监督的诚心,坚决防止因为接待、引导、答疑不到位,工作不细致,影响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观感;5.邀请群众旁听的属于重大疑难或者群众关注度高的案件,要尽可能邀请人民陪审员参审;6.对群众提出的疑问及意见建议,要认真收集整理,及时予以回应。

综合办公室:1.配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特定群体组织;2.做好庭审网络视频直播等信息技术保障;3.为活动开展提供必要的经费、装备支持。4.“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汇总、通报、宣传,制作法治宣传资料。

法警队:1.优化旁听群众入门程序,确保能够快速、有序进入法院;2.做好安检及疫情防控工作,为来院人员发放旁听证(参观证), 提高集体旁听的组织化水平;3.维护庭审秩序、确保庭审安全。

审判管理办公室:负责提供各庭室结案数量,并将旁听庭审工作完成情况纳入员额法官绩效考核。

督察室:负责对各部门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六、工作要求

一要压实责任。各部门要充分认识“邀请群众旁听庭审” 活动在满足群众司法需求、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加强法院自身建设等方面的长远意义,抓常抓长抓出成效。各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把相关任务分解到人,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活动与执法办案工作有序推进、相互促进。各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审判业务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配合部门要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搞好服务保障工作。广大法官要把接受群众监督的诚意、弘扬法治精神的责任、维护司法公正的初衷、提升能力素质的行动落实到每一个案件的办理中,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推动法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要加强督导。督察室要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查、电话回访、视频检查等形式,不定期抽查检查各部门的活动组织落实情况,防止敷衍应付或者短期突击,避免时松时紧、时多时少的不均衡现象,对工作不积极主动、未完成下达任务的部门和个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要敞开大门。加大公开力度,邀请群众旁听案件应在本院电子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发布公告,注意公布地址、路线、旁听席位数量以及证件领取方法等信息,并开通网上报名通道,方便群众自主报名参与。要优化“入门”程序,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和安检措施的情况下,群众凭身份证、工作证、代表证、委员证等有效证件即可依法自行到法院旁听庭审,着力消除有碍群众自行旁听案件的各种障碍,以真诚的姿态欢迎群众随时走进法院。

四要营造氛围。省法院已会同省电视台开设《开庭啦!》栏目,各部门要积极挖掘典型案例,联系本院宣传部门及时录播报送。宣传部门要注意总结开展“邀请群众旁听庭审”活动的经验做法和成效,向省法院“豫法阳光”等平台报送。

五要注重实效。要丰富让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监督司法、感受司法的各种方式,以锤炼法官素质能力,改进司法作风,规范司法行为,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为出发点和目标,反对单纯任务观念和形式主义,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搞“虚假”活动、“数字” 活动,切忌搞成“走秀场”和“面子工程”。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1年6月21日











附件一:

济源市人民法院集中旁听案件信息表(候选)

(部门填写)

部门

 

报送日期

 

案件名称

 

案号

 

承办法官

 

案件类型

 

开庭时间

 

开庭地点

 

拟邀请对象

 

是否直播

 

简要案情:(200字内)

 

 

 

 

 

 

争议焦点:(100字内)

 

 

 

 

 



附件二:

济源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活动信息汇总表

(部门填写)

部门:                                                     报送时间:          

案件

名称

案号

开庭

时间

旁听

人数

人员

身份

旁听

方式

备注

1

 

 

 

 

 

 

 

2

 

 

 

 

 

 

 

3

 

 

 

 

 

 

 

4

 

 

 

 

 

 

 

……

 

 

 

 

 

 

 

说明:人员身份填写代表委员、基层群众、企业职工、师生、机关工作人员、专家学者、媒体;

旁听方式填写常态化邀请、巡回审判、视频旁听或其他形式。

附件三:

济源市人民法院旁听庭审征求意见表

旁听日期:                   案件名称:                     案号:                  

评分人

评分项目

优秀

良好

一般

较差

(姓名)

庭审规范

 

 

 

 

庭审把控

 

 

 

 

(身份)

司法作风

 

 

 

 

意见建议

 

(联系方式)

 

 


备注:身份填写代表委员、基层群众、企业职工、师生、机关工作人员、专家学者或媒体。

案件裁判结果可以凭案号在“中国裁判文书公开网”进行查询,更多信息请扫码关注济源市人民法院官方微信、抖音、视频号(见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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