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源市人民法院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实施方案》《济源市人民法院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方案》要求,为全面、客观评价法官办案质量,落实审判责任,敢于刀刃向内,发现、解决审判工作中存在的顽瘴痼疾,特别是是否存在严重违反诉讼程序、滥用自由裁量权、徇私舞弊、枉法裁判等违规、违法办案方面的问题,进一步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4月20日至5月31日期间,由审管办牵头,对2018年以来我院被济源中院发改案件进行了专项评查。结合评查发现问题情况,现就进一步提升案件质量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针对实体处理不当问题
1.要充分运用上级法院条线管理成果,积极组织开展业务学习、庭审观摩、法官论坛等多种活动,不断提高法官驾驭庭审、运用证据、适用法律以及裁判说理等多方面的能力。
2.要严格落实院庭长审判监督管理机制,尤其是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事中监督,结合常态化诉讼案件质效定期大会讲评,切实加强案件监管,促进办案质量提升。
二、针对办案程序瑕疵问题
1.要进一步强化程序与实体并重的意识,切实纠正个别法官重实体轻程序、重结果轻过程的错误观念和做法,把程序公正的要求落实到司法活动的全过程。
2.特别是程序瑕疵方面漏列当事人情形比较突出,要切实纠正部分法官认为相关人员已作为证人等接受调查,无需再追加为当事人的错误认识,要全面保障当事人的诉讼权利。
三、针对审理期间过长问题
1.要重点关注延扣审案件,办案法官要在审限届满之日前,严格按照审批权限和审批程序提前办理审批手续,并严格遵守各类扣除审限事由的起始、结束时间等具体要求。
2.审管办要加强跟踪监督,对制度执行情况定期抽查,专项通报,特别是对扣审期间过长,长期未结案件较多的重点庭室、重点法官,要随时监控排查,随时提醒督办。
四、针对文书、卷宗差错瑕疵问题
1.办案法官和书记员都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心,特别是要重点强调文书纠错类软件的使用,确保文书不出现低级错误。
2.综合办公室、审管办要加强对裁判文书、案件卷宗质量的监管,审查盖章、扎口结案、卷宗归档过程中要强化随机抽查,发现错误及时纠正。
202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