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各部门:
现将《济源市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0日
济源市人民法院
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
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示范区党工委和党工委政法委关于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部署要求,进一步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确保集中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根据《济源示范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本院工作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企业家座谈会和视察河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示范区党工委和党工委政法委的部署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密结合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认真落实《济源示范区政法机关依法保障促进企业健康发展十条措施》,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坚持依法保护、平等保护、全面保护,坚持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与促进守法合规经营并重,聚焦影响法治化营商环境尤其是企业反映的司法突出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整治,精准发力、纠建并举,以此为重要抓手,着力提升涉企案件审判执行质效,着力构建“亲而有度”“清而有为”政商关系,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
二、目标任务
通过集中专项整治,找准本院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切实增强全体干警市场意识、法治意识、服务意识,树立谦抑、审慎、善意、文明、规范的司法办案理念,依法甄别纠正一批群众、企业反映强烈的问题和案件,不断深化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切实解决司法不公、服务不优、效果不好等突出问题,健全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切实提升司法质效、依法维护市场秩序的长效工作机制。在集中整治基础上,持续巩固深化整治效果,大力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和司法公信力,为实现示范区高质量发展、建成又富又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新济源创造公平公正便捷高效的法治环境,实现营商环境评价指标涉及法院部分持续向好。
三、整治重点
围绕“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损害企业合法权益,司法不规范、质效不高,司法监督不力,政法干警违纪违法问题”五个方面,结合本院工作实际,重点整治以下突出问题:
(一)涉企窗口服务不优方面
1.诉讼服务承诺落实不到位,手续繁杂,企业办事难、多次跑。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立案登记制。当事人诉状内容和形式不符合规定的,告知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改正,做到一次讲清要求,不得因法定起诉要件以外的瑕疵拒绝立案。优化网上立案、跨域立案相关流程,用好全流程一体化在线诉讼服务平台,进一步便捷线下诉讼手续,为企业、企业主及律师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诉讼服务。
责任领导:程盛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任人员:卫云
2.窗口形象和服务意识不强,存在特权思想、衙门作风。
整改措施:认真抓好诉讼服务中心74项指标落实,为涉诉企业提供一系列诉讼服务便利措施。畅通企业诉讼服务“绿色通道”,健全诉讼服务大厅、12368热线、网络诉讼服务平台“多位一体”诉讼服务体系,实现诉讼服务的智能化、便捷化。
责任领导:程盛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任人员:卫云
3.“互联网+政法”作用发挥不充分,线上线下融合不够。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立案上网、全程在网、结案出网、痕迹留网”信息化流程管理规定,开庭、合议、送达、期限变更等主要节点全部由流程管理系统智能控制,促进法官严格按照规程办案,实现司法活动自动化、静默化管理。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案件各流程、各环节都要在网上进行并同步转化、上传电子卷宗。积极利用智能语音识别技术,实现庭审语音同步转化为文字并生成法庭笔录。落实庭审活动全程录音录像的要求。
责任领导:程盛、李东君、韩建政、张玉
责任部门:审管办、办公室、各审判业务部门
责任人员:王利娟、孙前程、各审判业务部门负责人
4.与“黑中介”勾结输送利益。
整改措施:深入排查梳理相关问题线索,逐案建立台账,责任到人。畅通举报渠道,公开举报方式、设立举报箱,广泛听取群众诉求,收集问题线索。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对存在上述问题的干警要逐一约谈,坚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损害人民法院形象、破坏营商环境的人和事,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作风保障。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部门:监察室
责任人员:任卫华
5.敷衍塞责、不作为、慢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企业办事求人。
整改措施:(1)全面做好近三年来涉企信访案件的摸底排查工作,澄清案件底数,建立案件台账。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导入程序、教育疏导、司法救助、信访终结等措施手段,区别情况、依法按政策逐一作出处理,促使信访问题实质性化解。
责任领导:程盛、程利明、张玉
责任部门:立案庭、行政庭
责任人员:卫云、李小龙
(2)进一步压缩查控、拍卖等各执行工作环节时长。执行案件经立案部门立案后,应当天进行网络财产查控。对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到的被执行人的财产,能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实施线上控制的,立即采取线上冻结措施,并将网络财产查控情况与卷宗材料一并转交执行团队。对于需要线下采取控制措施的,除需要异地查控的,由执行部门在15日内采取控制措施。网络查控完成后执行人员应及时对查控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并按照繁简分流的原则决定采取执行措施。对于经网络查控,无足额财产的案件,应及时启动传统查控程序,对查询到的被执行人财产,在规定时限内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执行措施。法院控制的财产需要评估的,在30日内启动评估程序,收到评估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送当事人(公告送达除外)。需要拍卖的,在30日内启动拍卖。
责任领导:王备战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任人员:牛延强
(二)损害企业合法权益方面
1.对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破坏生产经营等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打击不力。以刑事执法介入经济纠纷,滥用刑事强制措施。
整改措施:按照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统一部署,组织开展打击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等专项活动,严惩侵害市场主体行为。依法打击垄断经营以及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讨债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违法犯罪,依法保证重大工程、重点项目顺利实施。严防利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对被控犯罪、再犯风险小的企业主,采取候审、监视居住等不影响刑事诉讼顺利进行的民营企业家,及时解除羁押措施,并依法裁量轻缓刑罚,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责任领导:程盛
责任部门:刑庭
责任人员:范红海
2.涉企民商事案件机械办案、滥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诉讼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影响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损害企业合法权益。
整改措施: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 。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保全措施,持续开展明显超标的查封、扣押、冻结企业财产专项清理行动,对已经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及时恢复企业信用,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
责任领导:王备战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任人员:牛延强
(三)司法不规范、质效不高方面
1.涉企案件久拖不结,冤错案件有错不纠。
整改措施:持续开展长期未结涉企民商事案件专项清理活动。定期梳理一年以上特别是三年以上未结涉企案件,建立台账、明确时限、逐案督办,每月动态监控通报。疑难复杂案件由院领导包案,纪检监察部门督办。
责任领导:李东君、王旭升
责任部门:审管办、监察室
责任人员:王利娟、任卫华
配合部门:各民事审判业务部门
2.非诉纠纷解决机制不完善、落实不到位,适用法定不可抗力规则不够精准,化解因疫情引发的矛盾纠纷措施不力。
整改措施: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促进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多元化解。进一步完善诉前调解和多元解纷机制,加强对诉前调解员的专业培训,提高调解技巧,提高调解成功率。
责任领导:程盛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任人员:卫云
3.涉企合同等民商事案件审判质效不高、类案不同判、虚假诉讼。
整改措施:(1)进一步加强民商事案件诉讼全流程管理。加大对随机分案、统一扎口结案,开庭、合议、送达、期限变更等主要节点的监管,实现全部由流程管理系统智能监管。提高上诉、申请再审、再审案卷移送效率,努力压缩审理期限。
责任领导:程盛、李东君
责任部门:立案庭、审管办
责任人员:卫云、王利娟
配合部门:各民事审判部门
(2)依法打击虚假诉讼行为。加大排查力度,对2019年以来涉嫌虚假诉讼的涉企案件,及时发现问题线索并建立台账,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责任领导:韩建政、王旭升
责任部门:民一庭、监察室
责任人员:史立平、任卫华
(3)推广运用文书智能辅助系统,嵌入法律法规和同类案件强制检索推送、裁判文书纠错、裁判结果偏离度提醒等智能化应用软件,解决涉企案件类案不同判现象。
责任领导:李东君
责任部门:办公室
责任人员:孙前程
配合部门:各业务部门
4.涉企业重组、“僵尸”企业处置、破产案件办理周期长、“假破产真逃债”“府院联动机制”不健全、财产处置不规范变现难。
整改措施:开展“僵尸企业”破产处置“回头看”活动,以资产处置工作为重点,加快推进。用好破产案件信息系统,提高信息化运用水平,促进提升效率、降低成本。强化对下指导,积极推进府院联动机制建设,会同示范区企业破产相关单位研究拿出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举措,特别是对于府院联席会议机制、破产费用、职工安置、市场主体注销、税务、不动产管理、信用修复等与办理破产指标密切相关的事项,从制度层面保障问题长效解决。
责任领导:张玉
责任部门:民二庭
责任人员:徐晶晶
5.涉企执行案件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联合惩戒措施落实不到位,涉党政机关执行不力、执行金额到位率低。
整改措施:加大合同案件的执行力度,进一步压缩执行周期。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要尽快执结,无可供执行财产的案件,符合终本条件的,要严格依法依规以“终结本次执行”等方式结案。特别是涉党政机关、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债务案件,不断提升执行效率和到位率,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实现胜诉权益。建立信用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通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与公安、税务、市场监督等部门以及有关人民团体、社会组织、企事业单位公共信用信息实现资源共享。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嵌入各联合惩戒单位管理、审批工作系统中,实现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自动比对、自动监督、自动惩戒。
责任领导:王备战
责任部门:执行局
责任人员:牛延强
6.办理因“问题楼盘”“新官不理旧账”及行政行为违法、行政机关不作为等引发的涉企案件,不担当、不作为、推诿扯皮、久拖不决,结果不公正、效果不好。
整改措施:积极参与深化问题楼盘化解专项行动,妥善审理建筑工程和房地产纠纷案件,与建筑业、房地产协会建立专业化诉源治理沟通机制,有效减少进入诉讼的涉问题楼盘案件数量。会同有关部门加大对“问题楼盘”的依法处置力度,依法妥善处理涉商品房买卖逾期交房、办证违约金等案件。依法高效审理行政案件。
责任领导:韩建政、张玉
责任部门:各民事审判庭、行政庭
责任人员:史立平、徐晶晶、郭辉鹏、张勇、鲍东敏、王素娟、李小龙
7.司法鉴定工作不规范,随意性大、超范围鉴定等。
整改措施:加大对专业机构和专业人员信息的专业资质和能力的审查力度,对存在久鉴不决、鉴定结论明显错误、无故拒绝鉴定、鉴定行为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的专业机构或人员,视情况分别采取暂停委托、停止委托等措施,并及时反馈省法院、司法局、其他行业主管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领导:程盛
责任部门:立案庭
责任人员:卫云
(四)司法监督不力方面
审判权力运行制约监督机制需要进一步规范健全,以强化立案监督、审判监督、执行监督,解决本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工作中不规范、不作为、乱作为问题。
整改措施:制定《济源市人民法院“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强化规范院庭长对“四类案件”的监督管理权。
责任领导:李东君
责任部门:审管办
责任人员:王利娟
(五)政法干警违纪违法方面
违法办案、知法犯法,损害司法权威;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违规插手过问案件;徇私枉法、以权谋利,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
整改措施:制定《关于严格执行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实施办法》。依托记录报告平台,加强对“三个规定”执行情况的经常性监督检查。组织签订全面如实规范填报“三个规定”承诺书,将“三个规定”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绩效考核体系,作为年度考评和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收集政法干警违法违纪线索,逐一登记、录入台账,及时反馈结果,查证属实的按照规定严肃执行问责。
责任领导:王旭升
责任部门:监察室
责任人员:任卫华
四、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在市法院设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下设专项行动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二庭。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是第一责任人,各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并将法治化营商环境优化和整改提升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专项行动办公室要加强对工作专班的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要牢固树立责任意识,到今年年底前每月5日前向专项行动办公室书面报告工作开展情况,做到压力层层传导、责任层层落实,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见到成效。
(二)广泛宣传发动。要定期召开会议对集中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把学习教育、思想理论武装摆在突出位置,组织干警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以及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工作要求,统一认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主动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办公室要加强宣传,充分运用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全覆盖、多形式、多角度宣传报道,汇聚共识和力量,营造浓厚氛围,同时注意内外有别,把握宣传报道尺度。要建立通报制度,发挥典型引领和警示教育的作用,宣传一批正面典型,曝光一批违法案例,树立鲜明导向、赢得群众信任。
(三)强化督查问责。加强督查督办,必要时有针对性地开展明察暗访,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对问题多、工作推进不力的重点部门要挂牌整治;对存在重要司法问题的案件和违纪违法问题要挂牌督办,跟踪督促整改;对敷衍应付、搞变通、打折扣、糊弄了事的,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对于工作不实、措施不力、严重落后,延误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评价结果的,严肃问责处理。涉及有关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部门处理。
附件:1.济源市人民法院关于建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领导小组的通知
2.济源市人民法院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举报途径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0日
附件1
济源市人民法院
关于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
领导小组的通知
本院各部门:
为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省委和示范区党工委的部署要求,不折不扣完成示范区工委政法委从7月份开始到今年年底在示范区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的各项重点任务,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现将领导小组的人员组成、成员单位人员和办公室的设置通知如下:
组 长:韩 轩
副 组 长:程 盛 李东君 韩建政 陈五一 王旭升
张 玉 李 燕 王备战 程利明 牛延强
成 员: 孙前程 王利娟 卫 云 范红海 李小龙
史立平 徐晶晶 郭辉鹏 张 勇 鲍东敏
王素娟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民二庭,由党组成员张玉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推进我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的日常事务性工作。
各成员及所在部门要按时按要求向办公室书面汇报工作进展情况,认真完成省法院、示范区营商办安排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年度评价和整改提升日常工作。办公室要加强与省法院、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示范区营商办的汇报、沟通,及时报告本院法治化营商环境整改提升工作成效,反馈评价指标体系设定建议,理清评价指标含义,提高数据填报工作的科学性、准确度。
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1年9月30日
附件2
济源市人民法院开展影响营商环境执法司法
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举报途径
举报电话:0391-5566228
举报电子信箱:jyfymet@163.com
举报信箱地址:济源市汤帝路886号
举报信件邮寄地址: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监察室(济源市汤帝路88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