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上午7时,济源市法院执行局第四季度第五次集中执行活动正式拉开帷幕,当天拘传28人,执结案件51件,执行和解14件,当场履行2件,扣押车辆一台,执行到位标的121.3万余元。截止当天下午5时,对21名拒不到法院如实申报财产的被执行人进行核酸检测、体检,如不迅速履行执行义务,将被依法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上午7时20分,在市区某城中村,执行干警根据群众提供线索,在一间出租屋准确找到失信被执行人赵某某。见到执行干警,长期逃避执行义务的赵某某说:“我跟你们走,我知道这一天迟早会来的,但没有想到会这么快!”在现场进行健康码、行程卡检测后,赵某某带上口罩,跟着执行干警上了警车。
上午10时,在克井镇某行政村,执行干警找到被执行人孙某某后,副局长赵攀发现这起买卖合同纠纷案执行标的较小,于是向孙某某讲清楚拒不履行执行义务的严重法律后果,并劝告孙某某,做人要勇于承担,不要因为两万块钱把自己的个人信誉弄坏了,导致今后的生活处处受限。经过短暂思考后,孙某某和申请人杜某某自愿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该案当场执结。
失信被执行人郭某某未逃避执行义务,长期不在家中,案件承办干警依法将郭某某名下车辆予以查封。上午11时,执行干警王茂林接到有效执行线索,在承留镇某行政村找到郭某某名下被法院查控车辆,发现该车辆现由郭某某弟弟出行使用。在向郭某某弟弟讲清楚法律关系后,执行干警依法将车俩予以扣押。
在执行过程中,全体执行干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找到被执行人,确认身份后立即查验健康码、通信行程卡,确认绿码后再对其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执行干警贴心办案,热情服务,人民群众纷纷点赞叫好,主动向人民法院提供有效执行线索,使失信被执行人的生存空间进一步压缩,有效促进了执行工作的开展。如今,主动到法院履行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多了,企图逃避执行义务的被执行人少了,“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社会风尚日渐浓厚,执行干警通过强有力的执行活动,为示范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了坚强的法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