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类)
2003年1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3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争创“四最”人民法庭活动先进单位。
2003年3月,法院政治处被省高院评为先进政工部门 。
2003年4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政法单位。
2003年12月,四法庭被省高院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先进单位。
2003年12月,法院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模范法院。
2004年1月,立案庭被省高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2004年1月,执行局被省高院评为“两争”活动集体并记集体二等功。
2004年1月,行政庭被省高院评为先进行政审判庭。
2004年2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两庭”建设先进单位。
2004年2月,四法庭被省高院评为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
2004年2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司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
2004年9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思想宣传先进基层法院。
2004年12月,四法庭被省高院评为“人民满意好法庭”。
2004年,四法庭被最高法院、司法部评为“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
2005年1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2005年6月,四法庭被省高院评为优秀人民法庭。
2005年6月,第二、第四法庭被共青团河南省委、省法院评为青年文明号。
2005年10月,法院被中央文明委评为全国文明单位。
2005年10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2006年12月,立案庭省高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4月,审监庭被省高院评为审判监督工作先进集体。
2006年5月,第二、第四法庭被共青团河南省委、省高院评为青年文明号。
2006年,第四法庭被最高法院、共青团中央评为“全国青年文明号”。
2006年10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思想作风整顿活动先进集体。
2007年1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司法统计工作先进单位、新闻宣传工作先进基层法院。
2007年1月,执行局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一等功。
2007年3月,立案庭被省高院评为涉诉信访工作先进集体。
2008年1月,四法庭被省高院授予集体二等功。
2008年2月,法院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网络宣传先进单位。
2008年9月,执行局被最高法院评为全国法院执行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1月,行政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法院行政审判工作先进集体。
2009年2月,刑事庭被省高院评为全省打击“两抢一盗”专项斗争先进集体。
2009年2月,执行局被省高院全省法院先进集体二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