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济源市人民法院深入践行“司法为民”根本宗旨,全力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贯彻落实到审判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近日,济源市人民法院高效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有效化解了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原告赵某在河北省衡水市经营橡胶原料加工厂,被告梁某某从2014年到2017年从原告处购买橡胶原料,经结算,被告尚欠原告货款85600元,原告经多次讨要无果后,于4月28日来到法院起诉。
5月17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了公开开庭审理,但由于此纠纷时间较长,积怨已久,且双方当事人对货物质量及款项争议较大而僵持不下。庭审结束后,承办法官聂建平考虑到原告路途遥远,为减轻外地群众的奔波之累,决定加大调解力度,于是在征得当事人同意的情况下,再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通过耐心细致的摆事实、讲道理、释明法律关系,最终促成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至此,该案从立案到结案不到20天内便得到了妥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