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济源市人民法院不断加大执行力度,强化执行措施,全力将“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贯彻落实到执行工作的每一个环节,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和满意度。
5月12日,济源市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历时6个小时,往返400余公里,将被执行人路某某从鹤壁淇县带回济源,并成功促成案件执结,受到案件申请人的高度好评。
2018年11月,在济源某铁道工地上,被执行人路某某与许女士发生冲突,致使其头部受伤。随后,许女士将路某某诉至法院,要求其予以赔偿。案件经一审二审,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路某某赔偿许女士4.5万元。然而路某某在法院调解生效后拒不履行,许女士无奈之下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路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并将其纳入失信名单,通过网络冻结、扣划其名下银行账户1.3万元。之后,为躲避执行,路某某玩起了失踪,电话不接,家中无人,案件执行一时陷入僵局。
5月11日,案件承办法官高庆忠接到申请人举报,得知路某某在新乡卫辉某铁道工地工作,并迅速向执行指挥中心汇报。第二天早上7点,高庆忠带领3名执行干警奔赴卫辉,然而,到达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后,却未能顺利找到路某某,经过工地工人交谈,高庆忠得知路某某在鹤壁淇县火车站开会。随后,高庆忠一行紧急奔赴会场,将路某某控制,当天中午12点50,执行干警将路某某带回济源。
在法院执行办案中心,高庆忠对路某某进行了司法训诫,对其故意躲避执行的行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告知其如拒不履行,将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敦促其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经批评教育后,被执行人路某某认识到错误写下检查,并当场联系亲戚朋友凑齐余下3.2万元执行款交到法院,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