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3日,济源市人民法院在对被执行人张某某名下位于国泰花园的房产进行强制腾退时,张某某及其父母为阻碍腾房,试图对抗执行。在多次警告无效后,执行干警依法将张某某带回法院进行司法训诫,警告其切勿以身试法,积极配合法院执行工作。时隔18天,张某某带着11.16万元执行款再次来到法院。
被执行人张某某位于国泰花园的房屋被强制腾空后,迅速进入了评估拍卖阶段。慑于强大的执行压力下,五一假期结束第一天,张某某主动联系到案件承办法官曹英涛,表示愿意还款,希望法院不要拍卖她的房屋。5月11日上午,张某某来到法院将10.38万元欠款本金足额履行,并缴纳了延迟履行利息5000元,房屋开锁费用、搬家费用2800元。至此,该案顺利执结。
本案中,执行法官曾多次组织双方进行协调,申请人答应放弃部分本金及利息,仅要求张某某分期返还10万元欠款即可。然而,张某某无视双方协议,被司法拘留两次仍不还钱,在房子腾空即将被拍卖的情况下,张某某才感受到压力,最终,只能将欠款本金足额履行,同时还要缴纳延迟履行利息、搬家费等一些本不必要承担的费用。
在法院执行工作中,总有一些像张某某一样的被执行人,无视法律权威,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确定的义务,试图逃避执行、对抗执行。殊不知,这一行为对“老赖”们来说,付出的只会是更大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