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济源市人民法院驻院人民调解员张正常成功调解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将涉案物业公司与业主的矛盾高效地化解在了诉前。
4月16日,因业主牛某某拖欠一年物业费,济源某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要求牛某某支付拖欠的物业费及滞纳金。法院收到该案件后,考虑到案件情况并不复杂,案件标的也不高,本着方便当事人的初衷,将案件分流至驻院人民调解员张正常手里。
调解过程中,张正常一方面通过释法理、摆道理等方式劝说业主牛某某主动履行缴费义务以减少损失,另一方面跟物业公司沟通,希望他们能合理听取业主建议,改善服务,同时适当减免滞纳金。最终,通过张正常的努力,业主牛某某同意履行缴费义务,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所欠物业费结清,涉案物业公司减免滞纳金并撤回起诉,双方矛盾得以真正化解。
下一步,济源市人民法院将继续践行“司法为民”理念,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更便捷、更高效、更优质的司法服务,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司法需求,用“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实际行动检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成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