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手打架”“当庭争吵”一起矛盾激化的装修合同纠纷,在济源市人民法院第四中心人民法庭庭长王素娟耐心细致的庭后调查调解下,双方当事人最终握手言和,做到了案结事了。
“瓷砖掉了、地板开了、墙也裂了,被告必须给我赔偿损失”“第一次上门维修没开门,第二次去晚了一点,原告骂我还找人打我”……在一起房屋装修合同纠纷的开庭现场,原被告双方一上来就互相指责、火药味浓厚。整个庭审中,双方对装修到底合不合格、个别部位该不该维修分歧很大,原告还当庭提出要找第三方来鉴定损失。了解到双方在对簿公堂前,就已经因为这事儿动过手、还报了警,承办法官王素娟考虑案子不仅要公正裁判,更重要的是要把双方剑拔弩张的关系缓和下来,把纠纷彻底解决掉。
庭审结束后,王素娟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到装修房屋内进行了实地勘查,对存在的问题现场逐一确认。主要事实查清楚后,王素娟又多次通过电话、微信与双方沟通,听诉求、说法规、化分歧。考虑到原、被告平时工作较忙,王素娟利用下班时间再次组织双方当面调解,并在调解书中将“地板收缩缝”“瓷砖脱落”“景观台缝隙打胶”“洗衣房台面更换”等6处细节问题一一列明,明确整改时限。直到晚上九点,调解协议最终得以达成。
“没想到法官能够这么细致”、“你真是一名负责的法官,是人民的好法官”握手言和之际,原被告双方打心眼里佩服这个耐心细致、认真负责的人民法官,不约而同地为她点赞、向她致谢。
“基层法庭离群众最近,案子要办好,矛盾更要化解好,用心用情做好送上门来的群众工作。”济源市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全体干警以队伍教育整顿为契机,切实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以化解纠纷为己任,以案结事了为目标,深入现场查案情,走进家户止纷争,用庭前庭后的细致工作,努力实现着办案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