队伍教育整顿工作开展以来,济源市人民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把学习教育与“我为群众办实事”紧密结合,进一步加大涉民生案件执行力度,快速兑现弱势群体合法权益。近日,济源市法院顺利执结了一起工伤待遇争议案,被执行人主动履行全部案款,该案从执行立案到执行完毕仅用时三天。
据悉,申请人李某某于2006年10月到河南某饮品公司工作,单位未为其缴纳工伤保险。2007年12月,其在工作中受伤,被认定为工伤,伤残等级为七级。工伤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相关工伤待遇已经劳动仲裁、法院诉讼解决完毕,仅剩每两年更换假指辅助器具费。李某某曾先后四次到指定机构更换假指辅助器具,均被法院判决支持。2020年10月李某某更换假指辅助器具时,因该饮品公司未承担相应费用,故提起仲裁。济源市劳动仲裁委裁决饮品公司支付李某某相应费用合计4740元。裁决书生效后,因该饮品公司未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李某某遂向法院申请执行。
济源市人民法院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向李某某详细询问情况后,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将案件分配到“快速执行团队”,执行干警在对饮品公司资产进行查控的同时积极与企业负责人进行联系,并善意文明释法,讲明如未按判决书内容履行将会被列入失信、限高名单等强制措施。在执行干警释法后,企业负责人承诺积极配合,并于当天下午到法院将执行款足额履行到位,至此,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