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济 源 市 人 民 法 院
民 事 裁 定 书
(2019)豫9001破1号之十二
申请人: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代表人:王行智,管理人负责人。
2019年5月24日,根据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申请作出(2019)豫9001破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同时指定河南剑光律师事务所担任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管理人。
本院查明: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的现有资产价值为14339148.72元,负债金额为36870072.82元,资产负债率257.13%。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宣告破产条件。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百零七条之规定,裁定如下:
宣告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破产。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徐晶晶
审 判 员 高庆忠
审 判 员 王 婷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牛乐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