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民事裁定书
(2019)豫9001破1号
申请人: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科技工业园区。
法定代表人:邹哲强,公司董事长。
被申请人: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住所地:济源市思礼庆华工业园区1号。
法定代表人:邹哲强,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2019年5月5日,申请人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以被申请人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为由向本院提出申请,要求对被申请人进行破产清算。本院于2019年5月9日向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送达了破产清算申请材料及提出异议通知书,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无异议,同意破产清算。
本院查明: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位于济源市思礼庆华工业园区1号,系申请人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登记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经营范围:二氧化碳保护焊丝加工销售;高压开关智能保护器、矿用防爆通讯电器、互感器组装销售;成立日期:2003年10月29日,登记状态:存续;注册资本128万元。现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邹哲强,系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18年11月24日,河南新阳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进行了审计,经审计:截止到2018年10月25日,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资产总额为20245312.90元,负债总额40208546.30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19963233.40元。其中对申请人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的应付款总额为29416837.73元。
本院认为:被申请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申请人作为债权人申请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进行破产清算,符合法律规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三条、第七条第二款、第十条第一款之规定,裁定如下:
受理申请人济源市煤炭高压开关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河南济高焊接材料有限公司的破产清算申请。
本裁定自即日起生效。
审 判 长 刘雪峰
审 判 员 王 婷
审 判 员 高庆忠
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四日
书 记 员 李子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