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 -> 图片新闻

【我为群众办实事】调解现场还款 原告当庭撤诉

发布时间:2021-03-17 16:38:21


    3月17日上午,济源市人民法院在短短一小时内成功调解一起劳务纠纷案件,被告公司当场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当庭撤诉。

    经了解,原告高某某于2020年7月受聘到济源某公司担任水电工一职,后因被该公司长期拖欠工资离职,高某某多次向公司讨要工资未果后,于2021年3月8日到市人民法院起诉。立案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在详细了解情况后,立即启动了涉民生案件绿色通道,将该案件移交专门负责办理劳动争议类案件的李瑞清法官。

    李瑞清在详细了解了案件情况及原告诉求后,第一时间联系到了该公司负责人并核实案情,在了解债务确实存在后,动员被告主动履行债务以减少损失。在与原被告双方多次通过电话协调沟通后,考虑到案件情况并不复杂,涉案标的也不大,李瑞清召集了原被告双方于3月17日来到法院进行调解。

    调解现场,因原被告双方关系太僵,调解工作进行的并不顺利。李瑞清决定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对双方进行分别调解。李瑞清通过释法理、摆道理等多种调解方式,最大程度消除了双方对立情绪。最终,公司方同意偿还所欠高某某的工资款,并当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将所欠工资结清,高某某收到欠款后,也当庭向法院申请撤回了起诉。至此,该案件从立案到结案仅用10天时间便得到了妥善解决。

责任编辑:Z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