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稳妥推进企业破产处置和破产审判工作,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推动济源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12月10日,济源示范区企业破产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门会议,商讨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并一致通过《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方案》。示范区管委会委员、副市长、企业破产工作领导小组组长俞益民、示范区党工委政法委副书记孙凤钊、济源中院审委会专职委员王瑞泽出席会议,市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张玉主持会议。公安、司法、发改、税务、财政、工信、住建等38个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了会议。
《方案》决定,建立由示范区管委会办公室、法院、发改委、财政局、工科委、公安局等38个单位组成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在市法院设立办公室,负责向府院联动工作领导小组汇报需协调联动的日常工作。建立协调联动机制联席会议制度,召开联席会议听取企业破产处置情况报告、研究解决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全局性事项等。
《方案》明确,法院和各政府部门要立足职能、密切协作,尽快建立和完善府院企业破产信息共享机制,定期监测评估涉及企业破产的相关信息。设立破产案件受理预警机制,建立分类预警及破产重整企业识别机制;建立预重整制度,实现庭外重组与庭内重整紧密结合,提高破产企业重整成功率;建立破产企业职工权益保障机制,及时办理职工社保手续的参保和保险交纳手续,尽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妥善应对职工债权压力大、职工情绪激烈等情况,预防群体性事件,维护社会稳定;搭建统一的破产财产处置平台,对符合条件并有意向的投资者,由相关政府部门上门鼓励参拍或邀请实地考察,尽快实现资源再利用;设立破产案件专项资金保障制度,由财政保障无产可破产案件专项经费;建立企业破产制度化沟通协调机制,协调解决地方政府和法院提交的破产审判涉及的债务处理、职工安置、税收优惠、信用修复、企业注销、破产费用保障、金融机构参与、产权瑕疵、刑民交叉以及打击逃废债等重点难点问题。
俞益民副市长充分肯定了本次会议召开的成效,并对示范区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运行提出了要求。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站在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和营造优质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高度,充分认识联动机制成立的重要意义,把联动机制的建立成为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齐心协力营造和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示范区经济社会发展稳定。二是要切实转变思维,树立优化服务理念,立足部门职能,加强信息搜集和沟通联络,分析研判企业发展风险,提前预警、协同化解,真正将联动机制的各项规定落到实处。三是要持续转改作风,行政部门要进一步精简优化行政审批事项,改革创新机制,使联动机制成为解决企业问题的重要帮手。同时法院要做好司法职能延伸,持续深入开展为“企业服务年”活动,重点加强对企业管理人员的普法宣传教育,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确保企业依法依规稳健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