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市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位于王屋镇愚公村,距济源市区50余公里,是一所标准化人民法庭,传说中愚公移山故事就发生在这里。该庭有办案人员四名,一名庭长、一名审判员、一名人民陪审员、一名书记员。年均收案300余件,结案270余件 ,而且还负责立案和送达工作,尤其是地处山区,交通不便,送达困难,但每年至少也要送达1000余人次,才能保证案件的正常审理。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在庭长王向东的带领下,发扬愚公精神,涌现出了为民办案的青年法官——徐晶晶。
金秋时节,丹桂飘香。9月25日,“豫法阳光”微直播团队一行七人来到济源市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图文直播青年办案法官徐晶晶一天的工作。
6时30分,“豫法阳光”微直播团队从济源市区出发赶赴济源市法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7时40分,抵达法庭正好赶上法庭人员在法庭吃早餐,徐晶晶看到前来直播的人员笑着说:“法庭地处偏远,庭长王向东发动全庭干警自力更生开垦了一亩左右的菜园子,自给自足,减少了去市区买菜的时间,我们这里的蔬菜都是大家动手栽种的,有时还能吃到市区买不到的时令菜,最重要的是节省了车辆燃油和有限的经费。”
8时10分,徐晶晶和同事们来到庭长王向东的办公室,商议全天工作安排,决定先开庭审理案件,然后下乡送达传票、回访当事人、到案发地调解案件。8时40分,庭长王向东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徐晶晶、人民陪审员张红建适用普通庭审程序开庭审理陈某诉鹤济顺达煤业有限公司人身损害一案。9时25分,由于原告方当庭增加一项诉讼请求,为保障被告方合法权益,审判长当即决定休庭。随后,徐晶晶和同事们开始合议案件,合议庭成员分别发表了意见,书记员认真记录笔录,合议程序严谨,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
9时50分,徐晶晶整理好下乡所带的法律文书,准备和同事们一起下乡,由于今天送达任务重,还需要回访一名伤害赔偿案的当事人,庭长王向东决定和徐晶晶、人民陪审员张红建一道下乡开展工作。这时,一名当事人来法庭领取判决书,徐晶晶迅速找出制作好的判决书,详细给当事人交待了案件判决内容和应当注意的事项。徐晶晶说,山区的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如果在送达判决书时不给他们讲清楚其中的法律规定,很容易导致他们不理解,不注意进一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10时40分,徐晶晶和庭长一道来到大峪镇大奎岭村回访原告宋某的一起伤害赔偿案件,面对法官突然来访,宋某一家人非常感动,细心的徐晶晶还为因伤致残的宋某带来了一提月饼,预祝他中秋快乐。离开宋某家,徐晶晶和同事一起沿着崎岖的小路来到冯某父亲家中,发现他父亲并不在家。经过询问邻居,得知冯某的父亲放牛去了,就在对面的山坡上。这时,人民陪审员张红建的嗓子发挥了关键作用。“老冯!老冯!”几声洪亮的喊声过后,对面山坡上传来了回音:“哎,知道了,马上回去!”十多分钟后,冯老汉牵着两头耕牛回来了。
下午14时10分,徐晶晶和同事来到当事人家中调解一起赔偿损失案件,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双方均表示让步,这时,天下起了小雨,徐晶晶不顾雨天路滑,急匆匆赶到薛某家送达开庭传票,随后又迅速赶到被告张某家中开展案件庭前调解工作,调解一直持续了30分钟左右,由于张某和杜某双方都没有对赔偿的具体数额明确表示,徐晶晶决定开庭审理该案。
16时,雨越下越大,山路湿滑,徐晶晶和同事们决定赶回法庭。车子在雾气和雨水混合的路上艰难行进,路上,徐晶晶在抱怨天气下雨,致使今天少送达几个法律文书。
80后的法官徐晶晶,扎根基层山区三年,不畏艰辛、不计得失、不讲价钱,在工作中发扬愚公移山精神,能为大山深处的百姓换来微笑,这就是他的心愿。庭长王向东介绍说,由于工作压力大,平时的头痛脑热他基本上没有当回儿事,照样坚持工作,每周至少加班三个晚上,有时为了赶制法律文书,经常一个人加班到深夜。由于经常透支身体,今年已经先后两次因突发昏厥不得不入院治疗。他默默的工作,走遍山村的角角落落,谱写着青年法官为民奉献之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