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工作中,被执行人采取隐匿行踪、变换住所、变更电话导致迁出房屋文书难以直接送达,故意安排老弱年幼亲属居住房屋,协议离婚约定房屋归配偶所有或者赠与子女,恶意将房屋交由案外人占有,以自伤自残跳楼或者将老弱年幼家属送到法院威胁法官,尚未租赁房屋无处居住等消极或者积极的方式拒绝迁出涉案房屋情况缕有发生,直接导致法院无法及时腾空、实际控制和评估拍卖涉案房屋,影响执行工作的正常进行,成为执行工作的一大难题。
为切实解决拒不迁出房屋难题,保障执行工作顺利进行,济源市法院充分发挥执行联动机制作用,2020年8月建立了“党委领导、财政支持、法院主导、部门联动”的常态化迁出房屋机制,联动部门包括水务公司、供电公司、开锁公司、搬家公司、涉案财物保管公司、医院、小区物业、基层组织、公安机关等,根据法院依法强制迁出房屋工作需要和协助执行文书,在各自的职责内开展停水停电、强制开门、物品搬离、登记保管、全程参与见证执行、自伤自残事件预防、暴力抗拒执行处置、拒执犯罪证据固定等工作,确保迁出房屋工作的顺利进行。该院成立由员额法官、司法警察和辅助人员组成的强制迁出房屋执行组,按照执行流程集约化工作机制,根据执行工作需要,及时启动执行联动机制,依法、规范、文明、高效开展强制迁出房屋工作。执行全程使用执法记录仪录像,并根据需要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现场监督。该机制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自8月份以来,不仅相继强制迁出房屋32套(间),而且通过加大宣传,在该机制威慑下,被执行人相继自动迁出房屋20余套,迁出房屋工作中均平稳进行,未发生突发情况。拒不迁出房屋难题得以有效突破,迁出房屋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切实解决执行难再添一项重要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