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济源市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李四洲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这个只有初中文化,冒充刑警利用网络骗取受害女青年11.5万元的无业青年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济源市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4月份,被告人李四洲通过网上聊天,与被害人周某霞认识后,谎称其在济源市公安局刑侦科工作,假冒警察身份骗得周的信任,并编造入股KTV、处理交通事故、做生意缺钱等借口,从2010年4月份至2011年1月份,共骗取周某现金11 5000余元。
济源市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四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手段,骗取他人财物115 0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了诈骗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遂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