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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琳与吴中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执行通知书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09:45:28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吴中羊:

本院受理原告宋琳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未履行本院(20209001民特217号民事裁定书所确定的义务,申请人宋琳向我院申请执行,我院于202094日受理立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90014454号执行通知书(立即支付申请执行人宋琳欠款40000元,负担申请执行费500元)、报告财产令(自收到此令三日内,如实向本院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自发出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七日

承办法官:张小科

电话:156*****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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