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党务政务公开 -> 公告送达

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王兴梅纠纷一案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27 09:36:17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王兴梅

关于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与你纠纷一案,我院于 2020824日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9001419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于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履行2017)豫9001民初5725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内容为:偿还济源市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1636237.39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公告费、执行费由七被告共同承担)并于报告财产令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向我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你(单位)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0927

承办人:翟飞

电话:158*****


责任编辑:gg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