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金冠实业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原告济源市思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居民组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民初9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济源市金冠实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济源市思礼村村民委员会第二居民组1760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九月二十三日
承办法官:鲍东敏
电话:1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