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党务政务公开 -> 公告送达

关于杨珍珍与石克亮离婚纠纷一案的公告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15:46:57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杨珍珍:

关于石克亮与你离婚纠纷一案,我院于 2020818日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9001405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裁定书、限制消费令。限你于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履行2018)豫9001民初8664民事调解书确定的义务(内容为:支付抚养费24000;支付申请执行费260),并于报告财产令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向我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0917

承办人:刘帅

电话:150*****

责任编辑:gg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