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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朝辉与侯小态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08:30:32


[河 南 省] 济 源 市 人 民 法 院

公告

侯小态:

本院受理卢朝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请求被告返还欠款20000元;2.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王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O年九月十七日

承办法官:郭辉鹏                     

电话:137*****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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