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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卢广霞与魏德昌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送达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7 08:08:32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2020)豫90014518

魏德昌:

    关于卢广霞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98日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4518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限你于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1、支付申请执行人卢广霞204880元及利息;2、申请执行费2973元),并于报告财产令送达至日起一日内向本院如实报告财产。逾期不履行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送达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2020917

联系地址:河南省济源市汤帝路886号。

联系人:王备战;电话:138*****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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