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建文与赵平信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传票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4 16:02:15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赵平信:
本院受理原告曹建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审判庭(黄河路96号审判法庭一楼)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席顺义
电话:0391-6088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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