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拥军与孔小军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4 15:44:22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孔小军:
本院受理原告张拥军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民初17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四日
承办法官:晋洋洋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关闭窗口〗
豫公网安备 4101050200443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