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王国营与济源市伟杰饮品有限公司、王杰琴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裁定公告
发布时间:2020-09-12 08:31:33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 告
济源市伟杰饮品有限公司、王杰琴:
本院受理原告王国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民初3288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如下:准许原告王国营撤回对被告济源市伟杰饮品有限公司的起诉。
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二〇二〇年九月十二日
承办法官:尼双纳
电话:0391-6606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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