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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储勇波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31 16:30:14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储勇波:

关于你罚金、追缴违法所得纠纷一案,本院于2020410日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985号执行告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限制消费令。限你于执行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履行(2015)济刑初字第469号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缴纳罚金35000元,并于报告财产令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我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即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八月三十一

 

 

联系人:袁振江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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