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公告
崔小雷、王志芬:
本院受理原告李艳峰与被告崔小雷、王志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0)豫9001民初218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崔小雷、王志芬在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原告
李艳峰30657.5元。
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副本一式八份,上诉于河南省济源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二〇二〇年八月二十二日
承办法官:聂建平
电话:0391-55662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