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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青海源满工贸有限公司与李楠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5 09:25:16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青海源满工贸有限公司:

关于李楠楠与你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我院于 2020511日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2020)90011778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你单位于执行通知书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履行2019)豫9001民初8522民事判决书确定的义务(内容为:向李楠楠支付35万元及利息(按月息2分从2018416日起计算至还清为止);支付案件受理费4181.5元;向李楠楠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支付申请执行费5213),并于报告财产令送达之日起一日内向我院如实报告财产情况。逾期不履行或者拒绝报告、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我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并依法追究你(单位)的法律责任。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0815

 

承办人:周军伟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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