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返回首页
当前位置: 党务政务公开 -> 公告送达

关于张军与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0-08-15 09:21:04


河南省济源市人民法院

 

 

张军:

关于张军与冉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我院于 2019919日已立案执行。现向你公告送达(2019)90016040号执行裁定书。本院经穷尽财产调查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暂无财产可供执行,根据法律规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可委托律师向法院申请律师调查令,对被执行人的可供执行财产进行调查。申请执行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财产的,可向本院或其他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不受申请执行时效期间的限制。

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2020815

 

承办人:周军伟

电话:188*****


 



责任编辑:gg    


关闭窗口



Copyright©2025 All right reserved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版权所有   豫ICP备12000402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