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 南 省] 济
源 市 人 民 法 院
公告
济源市森泰农业开发有限公司、杨小富、梁艳平:
本院受理济源市富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讼请求:1.判令第一被告偿还本金290909.1元、合同期内利息1727.78元及合同逾期利息(自2018年8月10日计算至实际还款之日按年利率9.33%计算),截至2019年5月9日,本息合计313219.43元。2.判令第二、三被告承担连带还款责任。3.诉讼费由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中心人民法庭(王屋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二O二O年八月十一日
承办法官:马秀娟
电话:188*****